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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0年健康管理师三级考试通知

来源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0-08-25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公告》,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公告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93号)的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0年卫生健康行业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鉴定职业、等级及申报条件

  本次鉴定职业及等级为:健康管理师三级;口腔修复体制作工三级、四级;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二、考试组织管理

  本次鉴定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人才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省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指导中心”)负责辽宁地区的考务管理工作,下设7个职业技能鉴定站(见附件2),负责落实具体考务工作。

  三、各职业鉴定时间及地点

  2020年度卫生健康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间分别为:

  第一批次2020年10月24日-27日,第二批次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第三批次2020年11月7日-8日

鉴定职业

鉴定级别

鉴定日期及时间

理论考试

操作技能考试

健康管理师

三级

10月24-25日

10月31日-11月1日

11月7-8日 9:00-11:00

考试形式:人机对话

10月24-25日

10月31日-11月1日

11月7-8日

14:00-16:00

考试形式:人机对话

口腔修复体制作工

三级

四级

10月24-25日

9:00-10:30

考试形式:人机对话

10月24日13:30-17:00

10月25-27日8:00-17:00

考试形式:工作现场模拟操作

  具体考试批次、轮次、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报名相关事宜

  集体报名:8月4日前在省指导中心备案、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通过在我省备案的培训机构到指定的鉴定站进行集体报名,口腔修复体制作工仅接受集体报名,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26日16:30。备案培训机构应核实考生所报考生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要求,取消该考生报考资格及鉴定资格。在机位无法满足备案考生的情况下,按照备案先后顺序安排考试。

  个人报名:符合健康管理师(三级)报名条件第1款、本省户籍的考生可现场直接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4-28日9:30-16:30;报名地点为辽阳中医药学校;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电子版、学历证书或学信网证明原件及电子版、照片电子版(要求近期2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G,白底彩色,大小为15-45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现场打印个人申请表、个人承诺书并签字

  准考证打印:请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考生准考证。

  报名注意事项:重复报名可能会出现身份核验不通过的情况,如因考生重复报名导致不能报考的,由考生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资格审核

  各鉴定站负责本鉴定站报名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报名条件逐项审核;集体报名的考生应为省指导中心备案名单内的考生;同一职业,每位考生只可参加其中一个批次一轮考试,无特殊情况,不得指定批次、轮次;各鉴定站报送考生数据的截止时间为8月28日,资格审核上报截止日期为9月4日。

  六、其他

  各鉴定站要按照国家人才中心和省指导中心制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协调好防疫、电力等与考试相关的部门,做好考试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的保障工作,细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各鉴定站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组织保障,要成立职业技能鉴定考试领导小组,做好考试报名、初审及鉴定工作。设立咨询电话,提供考生报名咨询服务。针对社会上各种虚假宣传,提醒考生通过正规渠道了解鉴定政策,避免上当受骗。

  本年度鉴定考生人数众多、疫情防控及组织实施形势复杂,省指导中心将根据国家人才中心统一部署,结合各鉴定站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当需要调整考试安排时,请各鉴定站及培训机构做好舆情引导,疏导好考生情绪,做好后续工作。

  附件

  附件1:各职业、等级及申报条件

  附件2:各鉴定站鉴定职业、批次及联系方式

  附件3:考生现场报名及确认需提交的资料

  辽宁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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