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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初级护师证书为纸质证书,省级和“三区三州”证书为电子证书

来源 :青海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5-19

  根据青海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青海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指南可知,青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分为国家 级证书为纸质证书,省级和“三区三州”证书均为电子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分为国家 级、省级和“三区三州”三类证书。国家 级证书为纸质证书,省级和“三区三州”证书均为电子证书。“三区三州”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自颁发之日起3年内,在省内“三区三州”范围内有效。证书是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工作和职称晋升的直接凭证,获得证书人员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须按程序补办。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国家 级证书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纸质证书,由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领取,待清点核对后通知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同志统一到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省级和“三区三州 ”电子证书由考生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服务号,按照要求完成个人实名注册待通过审核后,自行下载打印。

  (四)领取考试类资格合格证书的人员,请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公众服务号,填写、打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该表打印后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具体填写内容请咨询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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