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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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卫生局关于做好2018年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通知

来源 :定边县卫生局 2018-12-04

  定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2018年度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为全面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本年度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全部实行网上电子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首次注册: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首次注册条件者;

  2.延续注册:按照《护士条例》第十条规定执行。

  二、注册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健康标准(详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三、提交材料

  (一)首次注册

  1. 护士电子化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 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县级卫计局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5.近3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3张;

  6.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近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二)延续注册

  1.护士电子化延续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近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四、办理程序

  本次注册审核全部实行网上电子化办理,申请个人、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具体操作方法请规范填写,逐步提交,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护士申请业务的统一汇总和资料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关键的一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注册发证工作,抽出专人负责资料收集、网上审核、信息报送等工作,更要严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此次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二)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各医疗机构组织人员初审本单位护士注册资料,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后,制作花名册,报县卫计局医政医管股608室。

  联系人:赵利利

  联系电话:0912-4218812

  定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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