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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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护士首次注册办事指南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15

  项目名称: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一)办理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二)办理范围:申请到德惠辖区内医疗机构首次执业注册的个人

  (三)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四)申报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附件2);

  6.申请人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粘附于审核表右上角);

  7.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吉林省内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 3 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非必要,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内未注册的需提交)。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护士电子化注册平台进行个人电子化注册账户激活,并在电子化注册账户中进行首次注册申请。国家卫生健康委护士电子化注册平台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首页(http://www.nhc.gov.cn)登陆,护士个人电子化注册帐户激活可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2)医疗卫生机构在电子化注册系统(机构端)审核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信息,并核验相关纸质材料,审核同意后从电子化注册系统(机构端)中打印《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申请人向德惠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驻政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

  (4)德惠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核申请人递交的纸质材料,并与电子化注册系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端)中的申请信息进行比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5)德惠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由护士个人妥善保管。

  (6)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六)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办理地点: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局窗口(一号综合窗口)

  (十)联系电话:0431-87006119

  护士已经开始实行电子化注册,如对护士电子化注册还不了解,中华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护士电子化注册详细步骤及功能介绍: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介绍汇总
1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个人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2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医疗机构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3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操作流程
4 如何进行护士电子化注册?详细注册步骤
5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6 护士电子化注册后有何功能?
7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操作步骤
8 护士电子化注册如何找回个人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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