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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2019年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04

  2019年江西护士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们注意啦!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近日,小编从抚州市卫健委来了解到,抚州市关于2019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所需材料已经公布,中华考试网小编整理如下:

  一、实施依据:《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二、申请需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9、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实施程序:医疗卫生机构提出本单位任用护士注册申请——逐级送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证再逐级下发

  四、承诺期限: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进度决定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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