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

导航

2016年初级护师精选知识点:流产的护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08

  流产的护理

  流产(abortion):妊娠于满28周前止,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者,称流产。流产发生在12周以前者称早期流产;发生于12周至不足28周者称晚期流产。早期流产多见。

  (1)病 因

  A遗传基因缺陷:引起早期流产的主要原因

  B母体方面的因素:

  a全身性疾病 b生殖器官疾病

  c内分泌功能失调 d妊娠期腹部手术或创伤

  e胎盘内分泌功能不足 f孕妇接触影响生殖功能的有毒物质

  (2)病理:流产发生时,常常是胚胎或胎儿先死亡,然后底蜕膜出血;或先胎盘后出血形成胎盘后血肿,继而促进子宫收缩,排出胚胎或胎儿。

  (3)临床类型及表现

  A临床表现: 停经后阴道流血和下腹疼痛

  B类型及处理原则

  a先兆流产:保胎治疗。

  b难免流产:一经确诊,立即促使宫腔内容物排出,防大出血及感染。

  c不全流产:一经确诊,立即清除宫腔内残留组织。

  d完全流产:一般不需特殊处理。

  e稽留流产:一经确诊,应尽早排空子宫腔,防止凝血功能障碍。

  f习惯性流产:针对病因,预防为主。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