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护士延续注册所需资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6-08
中一、注册机关
护士执业注册、重新注册和证书补发机关为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机关为设区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延续注册
(一)对象及条件。
经护士执业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且《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届满5年的护士。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2)一式2份;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4.执业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岗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6.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
1.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执业机构负责收集材料,经初审把关后,集体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准予延续注册。
3.省直各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在所属地省辖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护士延续注册手续。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其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不在护理岗位的;未按照规定期限申请延续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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