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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浦北县护士执业注册承接工作通知

来源 :浦北县卫生健康局 2019-07-15

  浦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浦北县护士执业注册承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浦北县护士执业注册承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浦北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1日

  浦北县护士执业注册承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24号)文件精神,以及审批事项“放管服”的相关要求,我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国务院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精神,落实相关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执行和衔接,确保“护士执业注册”事项及时承接、顺畅办理、有效监管,保障国家政务改革和便民措施得以惠及企业和群众。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浦北县护士执业注册承接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任务,各项工作环节的完成时限以及工作要求。

  (二)负责县级审批设立的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以及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认领护士执业注册事项。

  (四)在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V4.0系统中增加本级护士执业注册事项,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五)按照(桂数函〔2019〕51号)文要求制作护士执业注册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清单和表格式样等告知材料。

  (六)购置并安装使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联系民科公司进行操作指导。

  (七)开展人员业务培训,6月12日派人参加2019年全区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培训班学习。

  三、承接办理时限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护士注册承接工作,6月20日开始办理护士执业注册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组织学习贯彻好文件精神。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发〔2019〕6号、自治区及市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和时限。

  (二)积极作为,确保及时顺利承接办理下放事项。我局按照“应进必进”要求,确保事项进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落实各项办理条件和措施,确保群众办事通畅。

  (三)强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制定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浦北县执行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护士注册)

序号

事项名称

原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下放后审批部门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广西贯彻落实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

护士执业注册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条例》

1.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市级审批设立的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以及自治区委托办理工作等;2.县区级审批部门负责本机构审批设立的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下放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国家卫生健康委要制定指导各地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层级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贯彻实施。2.全面实施护士执业电子化注册,实现网上办理,并加强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辖区内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监督。3加强对执业护士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承接后,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指导各地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层级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贯彻实施。2.全面实施护士执业电子化注册,实现网上办理,并加强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对辖区内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监督。3.加强对执业护士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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