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健委关于调整护士执业注册一次性清单事宜通知
来源 :广西卫健委 2019-07-12
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
调整护士执业注册一次性告知清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区直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号)有关精神,结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材料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以自治区政务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清单标准为基础,调整了护士执业注册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由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抄送至同级行政审批局。
未尽事宜,请与有关业务处室联系。
法规处(审批办)钟淑芳、孔令乾
电话:0771-5595813
传真:0771-5595816
医政医管处 陆 萍、周晓露
电话:0771-2823331、2819522
传真:0771-2623129
邮箱:gxwjwyzc@126.com
中医药局医政处 郭小波
电话:0771-2845082
附件:1.护士执业注册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护士变更注册
2.护士执业注册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护士补办注册
3.护士执业注册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护士换证注册
4.护士执业注册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护士首次(重新)注册
5.护士执业注册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护士延续注册
6.护士执业注册一次性告知清单标准-护士注销注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