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护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遗失补办指南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8-14
中北京市朝阳区首次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遗失补办12个工作日;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大厅
申请条件: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健康标准,并按照规定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
一、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系统按照护士提交事项类别自动生成,由医疗卫生机构打印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扫描件上传系统)(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扫描件上传系统)(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四)实习证明(由拟执业医疗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系统)(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五)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扫描件上传系统)(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六)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七)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电子版上传系统)(申请人自备,电子版)
二、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日期以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日期为准),超过3年提出注册申请的,增加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合格证明按照《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取得,由个人在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在线提交重新培训申请)(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三、临床教学及带教实习教师拟办理护士注册的,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北京市中等卫生专业学校、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护理带教老师执业注册证明及附表》替代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凭证(扫描件上传系统)(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序号 | 材料名称 |
---|---|
1 |
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日期以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日期为准),超过3年提出注册申请的,增加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
2 |
临床教学及带教实习教师拟办理护士注册的,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北京市中等卫生专业学校、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护理带教老师执业注册证明及附表》替代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凭证 |
3 |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
4 |
申请人身份证 |
5 |
申请人学历证书 |
6 |
实习证明 |
7 |
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
8 |
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 |
9 |
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 |
办理流程:收件/受理 → 决定 → 制证/发证(窗口领取)<跑现场次数:1次>
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登录入口 护士电子化注册操作流程及详细步骤(图文版)
护士已经开始实行电子化注册,如对护士电子化注册还不了解,中华考试网为大家准备了护士电子化注册详细步骤及功能介绍: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介绍汇总 | |
1 |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个人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
2 |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医疗机构端功能及注册流程 |
3 | 护士电子化信息注册系统操作流程 |
4 | 如何进行护士电子化注册?详细注册步骤 |
5 |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
6 | 护士电子化注册后有何功能? |
7 | 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操作步骤 |
8 | 护士电子化注册如何找回个人账户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