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确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补办取消登报申明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30
中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表明:自2019年6月1日起,个人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不再要求登报申明原合格证明作废、提交当年度准考证和成绩单的复印件,吉林、江苏、浙江三个考区自2018年起实行电子化合格证明试点,补办范围为2011-2017年;其他考区合格证明补办范围为2011-2018年。自2019年起,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者须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合格证明,不再进行补办。具体见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精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为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行动,方便考生顺利注册,现就申请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个人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不再要求登报申明原合格证明作废、提交当年度准考证和成绩单的复印件。
二、吉林、江苏、浙江三个考区自2018年起实行电子化合格证明试点,补办范围为2011-2017年;其他考区合格证明补办范围为2011-2018年。
考生需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查询成绩合格证明编号,再填写补办申请表成绩合格证明编号查询入口>>
三、自2019年起,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者须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合格证明,不再进行补办。
其他事项参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通知》(卫人才发[2012] 34号)要求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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