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江宁区主管护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1月21-31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23
中区内各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精神,现结合省市要求及我区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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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方式、程序及时间要求
报考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10日—1月25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 (>>点击进入入口 ),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单位汇总后由人事干部统一审核,集中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考生在网上的报名未经确认即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确认或更改。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31日(除双休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5:30。
三、地点
江宁区上元大街397号1107室。
四、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中专学历我省生源外省院校的需提供省教育主管部门所属市县招考办出具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
4、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6、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7、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首次报考(士、师)需全日制学历,并提供劳动合同。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的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以及人才公司和单位的协议。复印件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所报专业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一致,报考主治(管)医师的须与执业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2、报名确认单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若代签,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经审核同意后必须用白色A4纸打印准考证。
4、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要规范,不能用简称。如:单位、毕业学校名称要与公章一致,填写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书一致。
六、考试交费方式
201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交费的方式。考生须于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江宁区卫生计生局人事科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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