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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护士首次注册_延续_变更_重新_注销注册_遗失补办专题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5-25

北京西城区护士首次注册_延续_变更_重新_注销注册_遗失补办专题

  护士资格证考试合格后须在3年内携带护士资格证进行护士执业证首次注册,否则护士资格证作废,中华考试网准备了北京西城区护士执业首次注册、护士执业延续注册、护士执业变更注册、护士执业重新注册、护士执业注销注册以及护士执业证遗失补办方法,详情如下:

  信息导航:

首次注册 延续注册 变更注册 重新注册 注销注册 遗失补办

 

  办理护士执业首次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通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有关健康标准的护士。

  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

  ※ 逾期提出注册申请的,增加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临床实习证明即申请人在实习医院所用的《实习手册》。如实习手册被有关机构(如学校、医院、人才交流中心等)收回,则可提交此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实习手册的复印件代替(只需复印实习手册上有实习医院公章的页,证明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书。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一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395建功北里下车北行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特12、939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点击“许可大厅”栏目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办理护士执业延续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五年)需要继续执业的。

  二、提交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北京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区县卫生局。

  办公时间、地址、电话等信息详见《各区县卫生局办理护士延续及变更注册联系表》。 

 

  办理护士执业变更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二、提交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

  办理部门:拟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区县卫生局。

  办公时间、地址、电话等信息详见《各区县卫生局办理护士延续及变更注册联系表》。

 

  办理护士执业重新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

  (三)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

  二、提交材料: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市卫生局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有机构公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6.吊销注册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

  (三)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在(一)或(二)的基础上增加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返还申请人。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工作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一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395建功北里下车北行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特12、939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点击“许可大厅”栏目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办理护士执业注销注册须知

  一、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二、提交材料: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1.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2.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的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或个人提交的申请书(个人签字)。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1.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书》;

  2. 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的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1.被注销人的《死亡证明书》或《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

  2.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的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

  三、受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一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395建功北里下车北行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特12、939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点击“许可大厅”栏目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须知

  一、受理范围:

  遗失北京市卫生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注册护士。

  二、提交材料:

  1.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遗失证明1份;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4. 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受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其他:

  咨询电话:12320

  办理部门: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一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邮编:100053。

  乘车路线:56、423枣林前街西口下车南行过十字路口西侧;395建功北里下车北行路口西侧;5、49、53、122、381、410、456、676、716、732、特12、939椿树馆街下车东行至诺林大酒店斜对面。

  网址:www.bjhb.gov.cn(北京卫生信息网)点击“许可大厅”栏目查找相应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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