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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市2018年护士首次注册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来源 :阜阳市卫计委 2018-08-30

  2018年护士注册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安排

  1.10月29日—11月1日:阜阳市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阜阳市中医院

  2.11月5日—7日:阜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阜阳市疾控中心、阜阳市紧急救援中心、阜阳市中心血站、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纺织分院

  3.11月8日:颍泉区卫计委

  4.11月9日:颍东区卫计委

  5.11月12日:开发区卫生分局

  6.11月13日-14日:颍州区卫计委

  7.11月15日:颍上县卫计委

  8.11月16日:阜南县卫计委

  9.11月19日:界首市卫计委

  10.11月20日-21日:临泉县卫计委

  11.11月22日-23日:太和县卫计委

  二、上报材料有关注意事项: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及《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内容应填写完整、照片应粘贴完整,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不得使用大头贴、灰底、蓝底、红底或带有黑色边框等照片。

  2.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或复印件,若无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要求各县(市、区)卫计委对原件进行验证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加盖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护士执业注册专用章。

  4.聘书必须是人社局统一印制的正式聘书或正规劳动合同,聘期不得少于一年,单位签章及被聘者签字齐全。

  5.护士注册体检表要求检查的项目及化验单必须填写粘贴完整。

  6.省外中专必须提供当地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

  7.办理护士集体注册及延续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并加盖机构公章,单位集体注册只需提交1份。

  8.各县市区卫计委、开发区卫生分局、市直各医疗机构需上报汇总表,汇总表要求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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