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护士执业注销注册流程及材料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6-20
中安徽省护士执业注销注册流程及材料
一、护士注销注册
(一)注销对象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注销护士执业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拟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书》;
(3)拟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拟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2)拟被注销人的《死亡证明书》或《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
(三)注销注册流程
1.单位审核。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将符合注销注册条件的人员情况向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提交相关材料。
2.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在 《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终审。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审核合格的,在 《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护士执业注册专用章(本市编号)”,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注销,并将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进行销毁。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将本单位符合注销注册条件者的材料交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办理。
4.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流程。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将本单位符合注销条件者的材料交送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办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的,在《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安徽省卫生计生委护士执业注册专用章”,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版)”上予以注销,并将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进行销毁。
(四)受理时限
省、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申请人或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注销情形的,准予注销注册;对不符合注销情形的,不予注销注册,并说明理由。
二、其他事项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二)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符合本流程首次注册对象要求的,可以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有关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办理程序与内地人员相同。
(三)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机构护士的执业注册管理适用本流程。
(四)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建立护士注册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五)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护士执业注册网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录入及时、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六)护士注册所需各类表格可在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网站办事”栏目中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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