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宿松县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宿松县计生委 2017-11-08
中关于做好宿松县护士执业注册许可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护士执业注册许可事项部分委托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卫办秘〔2017〕361号)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护士执业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卫计委委托下放的范围
县卫计委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和遗失补证;军队、武警系统护士变更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
二、护士注册提交材料
(一)护士首次注册
1、注册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手册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聘书或劳动合同1份(应为正式合同,有机构盖章);
(7)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9)外省中专毕业的护士首次注册需提供当地省教育厅所开具的有效学历证明。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二级甲等医院以上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护士延续注册
1、注册对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延续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1)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1份;
(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三)护士变更注册
1、注册对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办理变更注册。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医疗卫生机构聘书或劳动合同1份(有机构公章);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四)护士注销注册
1、注销对象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注销护士执业注册: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3)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拟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的: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书》;
(3)拟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1)《护士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拟被注销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拟被注销人的《死亡证明书》或《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
(五)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
1、补证对象
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持证人将我省核发的《护士执业证书》遗失的,如需继续执业,应当申请遗失补证。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安徽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表》(贴有照片)1份;
(2)申请人护士资格证书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1份;
(4)安徽省公开发行的报纸登报申明遗失原件;
(5)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六)护士重新注册
1、注册对象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人员,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2、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申请人护士资格证书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书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1份;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
(6)医疗卫生机构聘书或劳动合同1份(有机构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8)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9)在护理岗位、中断执业未超过3年证明(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且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人员: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贴有照片);
(2)申请人护士资格证书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书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1份;
(5)吊销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决定书;
(6)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
(7)医疗卫生机构聘书或劳动合同1份(有机构公章);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9)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10)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二级甲等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初审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年10月—11中旬完成,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初审受理地点
宿松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联系电话:0556-7827580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附带上报书面《护士注册汇总表》(护士首次注册与延续注册分类填写)及电子版;
(二)各单位材料要求集体上报,做到每人份资料使用一个档案袋(所有的复印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所有的原件按顺序用别针别好)。
(三)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依法履行材料审核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
护士注册所需各类表格可在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ahwjw.gov.cn/)“网站办事”栏目中自行下载。
附件:护士注册汇总表
宿松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9日
宿松县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护 士 注 册 汇 总 表 | ||||||||||
编号 |
单位 |
科室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注册类别 |
护考日期 |
护考成绩 |
毕业学校 |
学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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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册类别填写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护考日期填写通过护士考试年月,备注可填写本人或单位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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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 | 注册通知 | 首次注册时间 | 延续注册时间 | 护士证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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