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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时间2月25日-3月10日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2-20

  根据“辽宁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可知,2019年辽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月25日9:00-3月10日24:00,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2月25日9:00-

3月10日24:00

网上报名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2月25日-3月12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照片审核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

按本文件 “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2月25日9:00-

3月13日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中网上支付说明。

5月13日9:00-

5月17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报考人员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照片审核工具>>>),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详见附件2)。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17年和2018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详见附件2)。

  (1)选择审核点本溪、辽阳、盘锦、铁岭、朝阳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选择其它审核点的仅需1份。

  (2)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原件,报考人员下载后按要求填写,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4)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是本市以外注册的驻本市中、省直单位的,相关材料盖章处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本市工程项目章。

  2)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禁止培训机构代办。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区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 

单位 

办 公 地 址 

咨询电话 

沈 阳

沈阳市考试院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

024-12333-1

大 连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84618283

鞍 山

鞍山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 顺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024-58303599

本 溪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19号

024-42811006

丹 东

丹东市人社局考试鉴定部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68

锦 州

锦州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5段恒升现代城13甲

0416-3872301

营 口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0417-2988605

阜 新

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  侧楼三楼

0418-2680093

辽 阳

辽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辽阳市白塔区武圣路171号511室

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201室

0419-2988300

0419-2990226

盘 锦

盘锦市医保中心228房间(原盘锦市人社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0427-2826034

铁 岭

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朝 阳

朝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14楼1406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6楼1610室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后楼303

0429-6660762

0429-6660763

省 直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B0102

024-1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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