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兴安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通知
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6-10-19
中关于办理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于近期发放2016年度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请我区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11月1日前将准考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交至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由中心工作人员统一到省中心办理。
联系电话:0457-2756323
地址: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323室
注:1、准考证丢失请单位开具准考证丢失证明。
2、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生人事档案。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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