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通知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9-02-22
中海南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8、19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设置及取得证书条件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2月23日至3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
本次报考级别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曾在外省报考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时要认真对照报考文件所要求必须符合
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联系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打印考试报名表。
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hainan.gov.cn/)→办事服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南就业”→功能查询→职称考试修改。
(2)考生须于2月23日至3月21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案),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单位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等有关材料送至省生态环境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美贤路9号,联系人电话:65238330)。
(3)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2月23日至3月21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联网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如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服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或在报名期间每周五下午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
2.非首次报名同一级别的考生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经系统确认无误、自动审核,完成缴费后,即为报名完成。
3.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于5月13日至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5月18、19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后的考生须知。
(二)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四)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六)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可关注“海南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或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考试动态栏目公告为准。
八、考务咨询
部门: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
电话:65375001
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邮箱:hnjyjksc@163.com
附件:1.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9年2月21日
附件1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5月18、19日)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8日 |
上午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19日 |
上午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附件2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监测 | |
环境科学 |
环境学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
生态学 |
生态学 |
化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学 |
生物化学 | |
生物科学与技术 |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 |
大气科学 |
气象学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
大气科学 |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学工程 |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 |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业环境保护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规划与利用 |
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
注:专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采用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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