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查分、证书补发办事指南
来源 :贵州人事考试网 2016-12-26
中贵州省资格考试查分、证书补发办事指南
一、 查分工作:
根据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和《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规定,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且只查主观题的合分情况,即每道题的得分合计是否和主观题的成绩一致。客观题科目考试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客观题科目的查分申请。
考生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20天内,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中需包括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名称和时间、需查分的科目、准考证号、查分理由、联系电话,并带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前往办理。
查分结果待成绩主管部门回复后,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补发工作:
考生需在正式出版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才能办理证书的补发手续。
补发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联系电话。
2、由档案保管单位或者工作单位出具遗失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办理地点:贵阳市毓秀路27号省人才市场大楼12层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