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

导航

2016年广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04-06

  附件2

  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5.考试成绩公布后,密切留意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公告,按照考后提交复核材料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资格申请;

  6.本人已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