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法律法规》讲义第一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21
中第三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责任
一、规划编制机关人员的责任
1、规划编制机关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9条规定:规划编制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虚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规划编制机关责任人员的处罚
(1)处罚对象
(2)处罚机关
(3)处罚类型
二、规划审批机关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0条规定:
规划审批机关对依法应当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而未编写的规划草案,依法应当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而未附送的专项规划草案,违法予以批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规划审批机关的违法行为
2、违法结果
3、违法责任
小编推荐: 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时间5月20、21日
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考指南 报名条件 考试大纲 考试教材 考试题库 考试计划
中华考试网环境影响评价师网校课程逐章逐节,详细讲解教材中的各个知识点,挑选各章节经典练习题进行试题演练,重点内容考前冲刺讲解、课堂练习检测,演练并详细讲解高质量的模拟题,1V1直播教室,与老师互动答疑,分析考试陷阱和得分技巧,确保考场发挥,"模考试题"和"习题演练",现在报名独享"实务特训"课程。立即购买>>>
科目 | 精讲班 | 考题预测班 | 模考试题班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300元 | 200元 | 200元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300元 | 200元 | 200元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300元 | 200元 | 200元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300元 | 200元 | 200元 |
2017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宝典 | 下载试用↓ | 了解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