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技术导则与标准备考点: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3-31
中掌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
根据《规划环评条例》第8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以下内容:
(1)规划实施可能对相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
(2)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
(3)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掌握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以及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1、编制环境影响的篇章和说明的内容要求:
根据《规划环评条例》第11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与相关规划的环境协调性分析。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措施。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除包括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主要包括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规划草案的调整建议。
注意:篇章或说明没有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责任主体的有关规定
《规划环评条例》第12条: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规划编制机关编制或者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编制。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例题】
1、下列属于规划环境影响篇章和说明的内容的是:
A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 B评价方法的适当性
C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D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可靠性
答案:A
解析:C是环评报告书才需具备;BD属于审查小组审查意见的内容不是篇章或说明的内容。
2、下列属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的是
A 不良环境影响的分析和预测
B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
C规划草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D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答案:ABCD
解析:CD项属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内容。
3、应当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的机关是:
A 规划编制机关 B 规划环评技术机构 C 各级环保主管部门 D规划审批机关
答案:A
解析:应当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负责的机关是规划编制机关
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环评法》第5条: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环评法》第11条: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规划环评条例》第13条:规划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采取调查问卷、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但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重大分歧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进一步论证。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
【例题】
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对下列哪些规划进行公众参与。
A某直辖市铁路建设规划 B某省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
C某设区的市地下水资源开发规划 D某设区的市防洪治涝规划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点有两个,一个是注意只有专项规划立法要求公众参与;二是专项规划要区别综合规划以及指导性规划。D就是需要编制篇章说明的综合规划,没有公众参与的法律要求。
了解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草案报送的有关规定
1、编制规划环评篇章和说明的报送: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一地、三域和10个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的篇章和说明,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进行环评,并将篇章和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2、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的报送: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10个专项规划中的非指导性规划(具体就是9个)的《环评报告书》,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时限
注意:仅是对专项规划环境报告书的审查(没有对篇章和说明的审查)
1、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专项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
《环评法》第13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作出决策前,应当先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参加前款规定的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从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规划环评条例》第17、18条:
第17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专项规划,在审批前由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当提交书面审查意见。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专项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18条 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但是,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专家,不得作为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的成员。
审查小组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审查小组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少于二分之一的,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无效。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专项规划环评报告书的审查
根据2003年《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规定: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在报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依法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在作出审批专项规划草案的决定前,应当将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由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专项规划的审批机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30日内,会同专项规划审批机关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应在审查小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10日内将审查意见提交专项规划审批机关。
【注意】该办法并没有像《规划环评条例》那样对审查小组的产生和组成做出明确规定,因此考试时要特别注意审批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还是省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
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应当包括的内容
《规划环评条例》第19条:审查小组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独立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审查小组的召集部门不得干预。
审查意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基础资料、数据的真实性;
(2)评价方法的适当性;
(3)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可靠性;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明的合理性;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审查意见应当经审查小组四分之三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审查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如实记录和反映。
【注意】审查意见的签字同意人数为3/4,而前面专家人数是总人数的1/2。
掌握主要的环境现状调查方法及特点
知识点:
4.3.1方法: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遥感方法
4.3.2特点:
(1)收集资料法应用范围广、收效大,比较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但此方法只能获得第二手的资料,而且往往不全面,不能完全符合要求,需要其它方法补充。
(2)现场调查法可以针对使用者的需要,直接获得第一手的数据和资料,以弥补收集资料法的不足。但这种方法工作量大,需占用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有时还可能受季节和仪器设备的限制。
(3)遥感方法可从整体上了解一个区域的环境特点,可以弄清人类无法到达地区的地表环境情况。但此法不十分准确,不宜用于微观环境状况的调查,一般只用于辅助性调查。
注:使用遥感方法时,绝大多数情况不使用直接飞行拍摄的方法,只判读和分析已有的航空或卫星图片。
习题:
1. 可以针对使用者的需要,直接获得第一手的数据和资料,需占用较多人力、物力和时间的环境现状调查方法是(B)
A类比调查法 B现场调查法 C收集资料法 D遥感的方法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