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考试习题及答案(10)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6-29
中金哨水利枢纽工程案例分析
库坝型水利水电工程是对生态环境产生成套和复杂影响的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
(1)施工期:大量土石方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淹没与施工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特别是对珍稀动植物的影响;大规模移民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施工期水污染物、空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运行期:因工程建设造成水资源时空分配的明显改变,对水资源利用的影响;闸坝下游减水河段或脱水河段引起的环境影响;水电工程调峰运行时,下游水情频繁的涨落变化对下游生态和用水的影响;清水下泄对河库、岸滩的冲刷影响。还有工程建设后,因拦蓄、引水、调水等改变河流、湖泊天然水体性状、库区及下游水体稀释扩散能力,由此可能产生水质恶化、富营养化及河口咸水入侵等;闸坝阻隔、水文情势变化等对水生生物种群交流和自下而上的影响,特别是对洄游鱼类、急流鱼类、鱼类产卵场、繁育场、索饵场的影响;水温变化(主要是高坝下泄的低温水)对农业灌溉和鱼类的影响以及对局地气候的影响;泄洪期雾化对附近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对土壤沼泽化、次生盐碱化和土地沙化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等等。
不同的水利水电项目,可能涉及上述不同方面的问题。金哨水利枢纽工程除涉及上述施工期的普遍问题外,在运行期主要涉及到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和鱼类保护问题。
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来说,主要应把握的要求是:
一、明确调查范围与验收范围
一般情况下,验收调查范围主要包括两方面含义,一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确定的评价范围和工程对环境的实际影响范围,这是调查工作的地理范围;二为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原状要求确定的验收内容,为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环境保护工作范围。该案例所确定的调查地理范围基本涵盖了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和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的全部区域。因此是适当的。其不足之处有赖于其地理边界不明确,好“库区、坝址下游浑江及支流漏河等水域”,下游浑江调查至何处,漏河的调查范围是全流域,还是某一段,报告中没有给出明确的边界;报告中所提及的验收范围也不全面,特别是对鱼类的保护措施没有敖调查范围,是最主要的缺陷。该工程由于没有燃煤锅炉和其他大气固定污染源,也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没有将大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列入验收范围是适当的。
二、确定验收标准
由于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指标是按照评价阶段环境保护等下主管部门确认的环境标准设计或采纳的,因此验收阶段应当按照评价阶段的环境标准进行验收,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以下情况:
1、评价阶段的标准已修订或废止,现行标准为新的或修订后的标准。验收阶段仍应按原标准验收,同时应采用新标准对其进行校核。对符合原标准要求,但不能东路新标准要求的,可视为符合验收条件,但应提出进一步的改进要求,作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后需继续完成的工作。
2、评价阶段未确定评价标准。验收阶段应根据环境的实际功能要求或污染物的排放去向,用现行的环境标准进行验收,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列入的项目,可以采用设计指标或设施的设计参数作为验收依据。
本案例中,标准确定“原则上采用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时所采用的排放标准,对已修订新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采用替代后的新标准进行校核”是正确的,但应具体列出评价执行标准和现行标准的限值。
三、明确验收监测布点原则与点位布设方案
验收监测布点原则上应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点位相同,根据验收调查的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增减或调整监测点位。调整的原则是:监测点位在总体和宏观上需能反映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各点位的具体位置需能反映所在区域的环境污染特征;尽可能以最少的断面获取足够的有代表性的环境信息;环境敏感目标必须设置监测点位;同时还需考虑实际采样时的可行性和方便性。
本案例仅涉及水环境监测点位的布设,1#监测点为评价时的监测点位,由于水库很小且为河道行水库,库区中布设一个采样垂线基本可代表库区水质,该点位设置是合理的。但2#测点设在尾水渠不妥,应设在尾水渠下游河道上(漏河汇入以上,代表下游河道水质)。由于漏河是下游较大支流,漏河汇入口下游和漏河河道适当位置上应同时设置增设监测点。案例中的点位设置可以说明运行期的水质情况,但无法反映下游水质状况,因此是不完善的。
污染源监测中,如果办公宿舍楼有单独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和排放口(案例中对此没有予以说明),亦应布点进行监测。
四、突出验收调查重点与具体内容
一般情况下,前文所述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凡涉及的,都应成为该类项目验收调查的重点。具体本案例来说,工程主要涉及建设期水土流失与植被破坏问题,运行期主要涉及大坝阻隔和下游水文情势变化对鱼类的影响问题等。结合环境影响评价证件和批复文件,可以确定本案例调查的重点应当是:生态影响中的水土保持与植被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与效果;鱼类保护特别是雅河上游细鳞鲑鱼、鳌花鱼的保护措施实施情况;喇蛄资源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影响中最小下泄流量的保证措施与实施情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效果等。
该案例未设验收“调查”重点专节,是其不足之处。
五、给出明确的结论分析
结论分析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调查工作的全面,简要总结,即按调查专题分别提出综合性的调查结果和遗留的主要问题;是调查单位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条件,应从技术角度提出明确意见,验收意见的提出应综合考虑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审意见、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建设单位实际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及预审、批复文件有关要求得到落实,对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防护工程本身符合设计、施工和使用要求,遗留的环境影响问题能得到有效处理解决的,应当明确建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当不能完全满足上述条件时,应提出整改要求并视问题的严重程度,有选择性地提出先整改后验收或验收后继续进行整改的建议。
本案例基本符合上述要求,在结论分析中,对各专题的调查结果都分别进行了综合归纳,对工程的验收也明确提出了“建议本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但该案例的结论分析有两处重要遗漏:
第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切实抓紧落实雅河上游细鳞鲑鱼保护区、回龙山坝下鱼(鳌花鱼)保护区以及制定恢复喇蛄资源的相关。”因此该问题应当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列入结论分析中,本案例对此做了调查:“经调查,两个保护区均未建立,且原拟建位置不在本工程范围内。金哨枢纽为浑江梯级开发工程最后建设的,其他枢纽在此之前已开发建设完成”。这两个理由都上不能成立的,这样一项水生生态最为重要的裣措施,就轻易落空了。
第二,为确保坝下河段不断流,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均要求下泄生态流量,该问题也应当作为重要问题列入结论分析中。工程未按要求留有生态放水口,仅仅由工程管理单位承诺每天放水两次,这个承诺是不可靠的。
按照目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在上述两项重要生态保护措施没有落实的情况下,该项目不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之所以得以通过验收,主要是时间较早,当时对环保验收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另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中没有十分明确地对细鳞鲑鱼、鳌花竽以及喇蛄资源的保护提出要求,对下泄生态流量的要求也仅仅是“进一步复核坝下最小泄流量”,所以也没有引起建设单位的足够重视。
六、整改方案建议
整改方案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预审意见、批复文件有关要求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及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的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该案例报告没有整改方案的专题内容是其不足之处。
本案例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就是细鳞鲑鱼、鳌花鱼以及喇蛄资源的保护和确保下泄生态流量问题,调查报告应当对此补充提出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