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精品内容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2
中三、受拟建项目影响地区区域环境状况
(一)地形
1.厂址地区地形特征
厂址地形南高北低,自然地面标高906.7~908.4m,东西向平均坡度约0.7‰,南北向平均坡度约2.6‰,厂址地形平坦、开阔。
2.灰场地区地形特征
小岭沟灰场地貌上属低山丘陵区,冲沟为“V”字形,总的地形南高北低,最高海拔1142m,最低1020m,相对高差122m。主沟轴向近南北,沟底深度为50~100m。沟底大部为全新统黄土状粉土覆盖,沟尾有基岩裸露。
(二)陆域水文状况
1.地表水
评价区内的主要河流为浊漳南源,是浊漳河上游三大支流(浊漳南源、浊漳西源、浊漳扎源)之一,属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水系。浊漳南源发源于长子县西部的发鸠山,流经长治县、长治市城郊两区,于黄碾北进入潞城市,在潞城市石窟乡西山村附近出潞城市境,最后在襄垣县甘村附近与浊漳西源汇合,最后流入海河而入渤海。浊漳南源干流全长104km,流域面积3522km2,多年平均径流量2.65亿m3,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洪水期间河水猛涨,最大洪峰流量为3780m3/s,枯水季节部分河段出现断流。
2.地下水
区域内地下水主要为盆地及河系两侧松散岩类孔隙水和碳酸盐岩岩溶裂隙水。拟选的扬暴厂址处地下水位埋深3.5~5.5m,年水位变幅1~1.5m。地下水流向为自西向东。扬暴村村民饮用水水源为松散层潜水,以浅井方式开采,无地下水开采量大的企业。拟选的小岭沟灰场无浅层地下水,水位埋深约330m。
(四)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根据调查,评价区内烟(扮)尘和SO2的排放量分别为15373.37t/a和4081.15t/a,生活污染源的烟(粉)尘和SO2排放量分别占评价区总排放量的95.77%和86.92%,这主要是由于评价区内居民较为集中,主城区采暖锅炉较为密集,而除尘脱硫措施较差,因此评价区内生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工业企业多为制药、机械加工和轻工企业,烟(粉)尘、SO2的排放量分别占评价区排放量的4.23%和13.08%。
(五)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将长治中心城市分为三个区:主城区、马厂区和故县区。该项目厂址不属于长治市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
(六)供热规划
1.供热现状
长治市主城区现有采暖建筑面积共计1184万m2,热负荷为829MW。2004年建设完成的长治市第一供热厂一期工程实现集中供热面积157.83万m2(主城区北部),热负荷为110.5MW。区域供热普及率约为28%;城南等地区采暖主要靠大量分散的小锅炉房供热,这些锅炉大多单台容量小,热效率低,除尘设施不完善。另外,还有许多建筑无采暖设施,靠居民自备家用小煤炉取暖。
2.规划热源点及供热范围
根据已批复的《长治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05-2020)》,该工程是长治市规划的集中供热热源点之一,一期工程设2台30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单机抽汽量580t/h,供热量690MW,供热面积约1000万m2,供热范围为太行街以南,西外环街以东,南外环、南二环路以北,东外环路以西地区。
九、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评价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
该工程建设2×300MW空冷供热机组,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该工程是《长治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05-2020)》中的集中供热热源点之一,拟建厂址不在长治市主导风向的上风方位,不在规划区之内。该工程建成后替代供热范围内531台小锅炉,实现长治市部分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3.达标排放
正常工况下,该工程燃用设计煤种(校核煤种)SO2、NOx和烟尘的排放浓度分别为84.1mg/m3(96.1mg/m3)、650mg/m3(650mg/m3)和12.2mg/m3(15.2mg/m3),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标准要求。正常情况下,电厂废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电厂厂界昼间噪声除西侧靠近空冷机组预测点超标外,其他厂界昼间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夜间东、西、南厂界噪声均有超标现象,最大超标量12.1dB(A),最大超标距离约200m,长治市郊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同意将此区域划定为噪声隔离区;环境敏感点扬暴村昼间和夜间噪声预测值叠加现状值后,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要求;锅炉对空排气管加装消声器后,偶发排汽噪声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
4.清洁生产
从装备水平、污染物控制措施和废物综合利用、资源利用、环境管理等几方面综合分析,该工程的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国内较先进的水平。
5.总量控制
该项目总量来源于替代小锅炉的污染物削减,符合当时国家和当地总量控制要求。
6.环境功能区符合性
现状监测表明,评价区除长治城区SO2超标外,其他测点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该工程运行后替代区域内燃煤小锅炉,区域采暖期SO2、NO2和PM10浓度有一定程度的改善,采暖期长治城区测点SO2、NO2和PM10日平均浓度削减率分别为10.3%~15.9%、33.1%~43.8%和14.5%~50.5%,工程建设可不增加区域污染负荷。
7.公众参与
该工程公众参与程序、方法与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发放调查表、座谈会与公示均没有反对意见。
(二)评价总体结论
该工程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供热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合理处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主要指标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工程建成后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主要建议
该项目设计及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有:
(1)供热管网工程必须与该工程同步建成;工程投产后,必须落实供热区域内现有运行的531台供热小锅炉的关停工作;粉煤灰由当地建材厂实现综合利用。上述内容列入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单位与燃煤、石灰石和灰渣承运单位应落实运输过程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管理,确保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3)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做好小岭沟灰场建设和管理的工作,切实落实防尘、防渗和防洪等措施,有效控制灰场污染。
(4)进一步采取有效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加强施工期管理和监理,防止施工期坏境污染与生态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