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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共米易县纪委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06

  因工作需要,中共米易县纪委拟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岗位)及人数

  1.中共米易县纪委机关公务员2名,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考调;

  2.米易县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与信息中心事业编制人员2名,面向全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人员考调。

  二、考调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5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4.参考人员现工作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

  5.其他岗位条件见《中共米易县纪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岗位)情况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调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至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中共米易县纪委办公室(县委办公楼104室)。

  (三)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中共米易县纪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

  (一)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及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3:1,经米易县纪委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2:1,若达不到2:1,则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二)面试。主要了解应试者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米易县纪委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凡提供不真实、不准确或虚假信息报考的,将取消考调资格。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中共米易县纪委研究,可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或缺额。

  六、公示及调动

  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调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米易县纪委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12-8179744

  咨询电话:0812-8172347

  附件:

  附件1:中共米易县纪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doc

  附件2:中共米易县纪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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