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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5人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9-06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成都市委编办、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成都市各区(市)县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遴选职位: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行政执法职位。

  遴选名额:15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成都市各区(市)县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遴选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历年年度考核均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第一日。

  遴选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日9:00至9月7日12:00,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遴选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了解公开遴选职位的具体情况,根据本人具体条件确定是否报考。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报考信息提交成功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者,请及时打印《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8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络提示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四)打印准考证。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5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五)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报名结束后,如果遴选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遴选名额。若出现职位调减名额的情况,将于2017年9月11日将调减情况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咨询。

  2.网络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确认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环节均有时限要求,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3.请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在公开遴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遴选机关。遴选期间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准考证、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验》(满分为100分)和《 对策申论》(满分为100分)。其中:科目一《综合能力素质测验》,题型为客观选择题,主要考察考生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时事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方面知识;科目二《对策申论》,题型为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综合能力素质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50%,《 对策申论》占笔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9月16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30日前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www.cdjt.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遴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职位遴选名额录用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职位遴选名额2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择期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一楼会议室(成都市交子北二路17号市级机关第六办公区)参加资格复审:

  (1)《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鲜章;

  (3)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及历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材料;

  (4)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对象对遴选职位的熟悉度、理解力、工作思路以及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与体检

  (一)体检。体检对象由遴选机关按照职位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经遴选机关集体研究同意,可递补一次。

  (二)考察。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所有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考察。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察由遴选机关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调动与任职

  经考察合格的遴选对象,由遴选机关在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中共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遴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报考对象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将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61887321)。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8-6188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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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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