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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地税系统2017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09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怒江州地税局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到怒江州地税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职位及人数

  面向怒江州各级国家机关(含中央、省派驻本州的各级国家机关)。遴选设置职位1个遴选1人。详见《怒江州地税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一)》(附件1)。

  以上1个职位在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中遴选。

  二、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身体健康;

  6.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遴选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怒江州地税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一)》(附件1)。

  三、遴选程序、方法及步骤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怒江州地税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四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裁减,此遴选职位不开考,已报名取消遴选职位的考生,有一次改报机会,可转报其它符合报名条件的遴选职位。

  报名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以下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清晰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怒江州地税局人事科办公室(山水蓝岸新城怒江州地税局办公楼四楼402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报名人员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2.资格审查

  怒江州地税局人事科对报考本职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遴选综合成绩产生

  遴选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地税局牵头,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由遴选公务员的怒江州地税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

  3.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由遴选公务员的怒江州地税局组织实施。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4、附件5),成绩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遴选公务员的怒江州地税局组织实施,按考察程序和要求,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怒江州地税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经省地方税务局审核研究后,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二)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三)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并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云南省纪委派驻云南省地方税税务局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和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相关表格从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ltax.yn.gov.cn)或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zrsj.gov.cn)下载。遴选期间,除遴选公告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同时发布外,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结果等事项将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886-3626146(怒江州地税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71-63649390(云南省纪委派驻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

  0871-63635257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 件:

  1.怒江州地税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一)

  2. 怒江州地税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怒江州地税局2017年面向各级国家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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