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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宝坻公开遴选资格复审及撰写工作业绩报告通知

来源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 2016-06-17

2016年天津宝坻公开遴选资格复审及撰写工作业绩报告通知

  宝坻区2016年公开遴选区级机关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资格复审和撰写上报工作业绩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按照公开遴选工作要求,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选要再次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2:00—5:00

  2、资格复审地点:宝坻区党员服务中心三楼

  3、资格复审内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参加与报考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上大学以来,本人的获奖证书、表彰决定及其复印件(1份)、在相关刊物发表的文章,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素质的材料。同时提交本人近2年的工作业绩报告。

  上述材料,报名资格初审时,已提供的,可不再提供。

  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

  1、主要内容

  工作业绩报告一般应包括: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目标任务过程中,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获得的表彰等情况,以及团结共事、德的表现、自律意识、自身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等。

  2、具体要求

  ①工作业绩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②字数在2000字以内。需上报1份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

  ③工作业绩报告采用A4纸,上边距3厘米,下边距、左边距、右边距各2.8厘米,行距28磅。标题为:ххх同志工作业绩报告,字体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加粗,居中;内容部分: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加黑,内容为三号仿宋。落款:х年х月х日。

  ④书面报告要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并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组织部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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