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考试

导航

2018西南医科大学遴选80名优秀本科毕业生开展规范化培训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15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学校事业发展所需的师资后备人才,我校决定在2018届医学类本科生中遴选部分优秀毕业生进行为期三年的规范化培训(简称“规培”),规培期满考核合格者,纳入我校师资队伍后备人才管理。现将选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培对象

  2018届医科大学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即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含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二级专业)、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中医学(限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护理学、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选培类别及数量(每类人才校外毕业生占40%,本校占60%)

  (一)临床类专任教师后备人才:20人;

  (二)基础类专任教师后备人才:30人;

  (三)科研技术人员后备人才:10人;

  (四)学生辅导员后备人才:20人。

  学校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各类别录用数量进行调整。

  三、选拔条件

  (一)专任教师后备人才岗位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有志于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

  3.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获得过甲等(一等)奖学金至少1次,必修课学分绩点在3.5及以上或在本专业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前20%(提供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4.综合素质优秀,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者。

  5.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二)科研技术人员后备人才岗位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有志于从事科研实验技术工作。

  3.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获得过乙等(二等)奖学金至少1次,必修课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或在本专业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前30%(提供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4.综合素质优秀,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者。

  (三)学生辅导员后备人才岗位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有志于从事学生工作、党政管理工作。

  3.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获得过乙等(二等)奖学金至少一次,必修课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或在本专业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前30%(提供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4.综合素质优秀。担任过校、院(系)和班团主要学生干部(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至少一年,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者。

  四、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申报者务必真实准确的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2017年11月25日18:00前投递到学校指定邮箱:241661413@qq.com

  我校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表及附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于11月29日22:00前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请报名者自行登录网页查看。

  2.现场资格复审:2017年12月1日9:00—17:00;审查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7楼人事处人事科705办公室。

  3.现场审查时所需材料:

  (1)《西南医科大学选培2018年优秀本科毕业生报名表》1份(见附件)。

  (2)大学期间必修课程成绩表,须加盖所在学校成绩管理部门鲜章(凭专业排名报名的,还需附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开具的专业排名证明)

  (3)院系或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就读专业证明。

  (4)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以及各类表彰奖励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

  4.综合性面试。2017年12月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现场资格复审时予以公布。

  5.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2017年12月2日22:00前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6.体检:2017年12月3日。面试通过者由学校组织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7.签订协议:学校审定拟录名单后,被录用人员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完成协议签署。

  凡放弃体检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三方协议签订,空缺名额由学校自行决定是否补录。

  五、规培期限及待遇

  规培期限为三年。规培期间按人才派遣方式录用,与学校指定的人才派遣公司签约。

  (一)规培期间与编内同类同级人员一同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享受编内同类同级人员同等工资、绩效等福利待遇。

  (二)规培期间学校按相关规定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按属地原则在泸州市社保局参保)、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并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三)临床类专任教师规培与三所附属医院面向社会招收的规培生一同培养,规培期间由学校按照本条第1、2款兑现待遇。规培人员达到学校聘用条件,学校签约后调配到相关附属医院工作并由所在医院兑现待遇。

  (四)规培期内如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则转为编外聘用,享受编内人员职称、职务晋升同等待遇;取得博士学位的,学校解决事业编制并享受相关待遇。

  (五)允许考非定向研究生。

  六、规培终止

  规培期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终止其规培:

  1、规培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规培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

  3、规培期间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后放弃规培资格的;

  4、规培期满未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

  5、规培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刑事或行政处分的。

  七、信息公布平台

  本项工作的相关信息统一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swmu.edu.cn/)上公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上网查查询和了解。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实名加入工作联系群:西南医大规培群 群号672242461,入群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学校+姓名格式,方便联络和交流。

  联系咨询电话:0830-3160509。

  人 事 处: 李老师 文老师

 

  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7年10月30日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