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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40人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1-14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区级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40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彭山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区纳入编制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全额事业人员(公安、教师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见习期、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14日。

  2.报名地点:区政府大楼人社局三楼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电话:37627059。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组织考核、考察、公示及调动工作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

  1.眉山市彭山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情况表

  2.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

  组织部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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