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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考调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2016-07-06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考调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州直机关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凉组通〔2012〕47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现面向全州公开考调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人员。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县市级卫生计生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医学专业毕业。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1日后出生)。

  4.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3年以上,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写作、授课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到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科(西昌市健康二环路3号)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代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7月11日至13日17:00时。

  报名时需携带《州卫生计生委公开考调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考调。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考试时间2016年7月14日。

  考试地点: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7月13日。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2.面试。按照考调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 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1名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196138 2191525

  监督电话:2190599

  附件:州卫生计生委公开考调艾滋病防治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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