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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6-04-05

2016年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面向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人数及范围

  (一)遴选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文字综合职位4名,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县(市)区直部门(单位)科长,特别优秀的试用期满任副主任科员。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的人员。基层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要求服务期已满。

  二、资格条件

  除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2.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知识。熟悉机关应用文写作,具有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或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高质量、独立完成综合性文字材料,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正科级职务放宽至36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在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累计3年以上(计算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日);以上经历计算时间以落编时间为准。

  8.身体健康。

  9.与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和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12日(4月9日、10日双休日休息)。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1719号,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机关人事科),中共四平市委机关主楼4楼东侧。

  3.报名需要携带本人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电子版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电子扫描件);

  (3)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版,200KB左右);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附原件扫描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复印章;

  (5)编制证明由所在单位出据证明并盖章(需要注明入编时间),同时县(市)区加盖当地编办公章,市直部门(单位)加盖市编办公章;

  (6)《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iping.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附电子版);

  (7)本人简历以及其他证明本人任职情况、个人能力、业绩(包括已发表调研文章)、荣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考人员虚假报名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和确定人选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由市委组织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考一套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经过资格复审,从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市委组织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及格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在严格审核档案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 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资格人选,不再以综合成绩排名,注重考察人岗相适度。如考察人选自行放弃的,由市委组织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

  (四)体检。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调入人员和公示。将考察和体检情况提交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作为拟调入人选。拟调入人选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在遴选工作中发现的其他优秀人员,将择优选择部分人选充实到市委组织部机关备选组工干部储备库。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此次公开遴选在市委组织部领导下进行,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公开遴选工作,要扩大民主、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纪检监察机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全程参与监督,避免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434-3647940

  电子邮箱:spzzbjgdw@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0434-12380

  附件:《2016年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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