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招聘文秘、法律专干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06
中因工作需要,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收办”)现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性质
招聘岗位为党政文秘、法律专干各1名,招聘性质为征收办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中文类和法学类专业,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基层工作经验或在主流媒体、刊物上发表过文章的优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征收办负责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初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资格审查复查)、确定入围人员、体检考核、聘用八个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方式:通过长沙人才网、芙蓉之窗等媒体网络进行招考信息发布。
(二)报 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分两个附件)投递至电子邮箱43305871@qq.com,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报考职位及姓名”,附件1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为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生活近照及其他证书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3月13日至3月14日
征收办将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参加笔试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并按时到征收办领取准考证。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四)笔 试
时间:2018年3月中下旬
地点:另行通知
方式:闭卷,满分100分
内容:考核综合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备注: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请参加考试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
(五)面试(含资格审查复查)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方式:结构性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
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应对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备注: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以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复查。
(六)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按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要求进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征收办有关规定执行。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管理与福利待遇
试用期: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服务年限:规定服务年限在试用期满后必须工作两年以上(考取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事业编的除外)。
福利待遇:正式工资和相关绩效参照征收办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购买国家规定的五项保险,享受征收办工会等福利。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征收办负责解释,招考过程由征收办纪检专干全程监督。
2、招聘咨询电话:0731-84683920;
3、联系人:章磊
4、联系地址:芙蓉区荷花路168号汇通大厦8楼806
5、招聘监督电话:0731-84683921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