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2-12
中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湖南省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在编在岗且已登记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
(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经历和2年基层工作经历;
(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
(七)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指本人当年参加公务员公开招录、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所报职位规定的服务年限要求,以当年考试公告为准)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
5、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截点均计算至2017年11月30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工科(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340号)。联系电话:0731-52528089。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单位盖章)、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及电子表格拍照发至电子邮箱:123228591@qq.com
4、资格审查: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工科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前核发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8:30-11:30,笔试地点设在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具体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供销社相关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当未达到开考比例时,经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四)体检
根据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讨论、公示、调入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经市供销社党委讨论决定后,对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核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考试的公示和拟选调人员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门户网站(http://gxs.xiangt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
未尽事宜由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湘潭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