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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株洲市干部考试培训中心 2016-07-28

2016年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食药监管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㈠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科级(含)以下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

  ㈡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㈢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0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㈣2014年7月30日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

  ㈤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㈥愿意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5年以上。

  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⒈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⒋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2016年7月28日在《株洲日报》

  株洲市政府门户网(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zldbz.gov.cn)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zzsfda.gov.cn)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㈠报名时间

  2016年8月8日—8月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18:00

  ㈡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13号),网上自行下载《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㈢报名需提供资料

  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及有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⒉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⒊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⒋《2016年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审查,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㈠资格审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公告的报名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接受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

  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遴选,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㈡考试

  ⒈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⒊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⒋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⒌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七、体检与考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和转任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本次遴选的干部职务层次为科员(调入人员原有职级高于科员的只保留原有职级工资待遇)。

  九、纪律监督

  坚持规范操作,严肃遴选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咨询:0731—28687965 监督:0731—28687656

  附件:1-2

  ⒈2016年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⒉2016年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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