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考试

导航

2016年遵义市财政局及财政监督检查支队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

来源 :  遵义市财政局 2016-06-21

2016年遵义市财政局及财政监督检查支队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

  根据《遵义市2016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我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财政监督检查支队)共计划选调公务员3名,工作人员2名。我单位于2016年6月12日至6月15日开展了报名工作,共有41人符合选调公务员资格,53人符合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按要求应开展笔试和面试工作。为确保笔试、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的指导和遵义市财政局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

  参加遵义市财政局公务员选调:2016年6月28日(9:00-11:00)

  参加财政监督检查支队工作人员选调:2016年6月28日(14:30-16:30)

  2.笔试地点:遵义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共设置1间考场。

  3.面试时间:2016年7月5日(9:00开始)

  4.面试人员:参加遵义市财政局公务员选调和财政监督检查支队工作人员选调,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5. 面试地点:遵义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三、准考证制作和发放

  2016年6月22日之前制作完成准考证,报考者于6月23日-24日(上午9:00-11:45,下午2:00-5:30)到遵义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413室)领取。

  四、试题命制及管理

  1.笔试试题命制由工作领导小组向有关机构购买,考试前由专人保管,考试时由专人送达考场,2名以上考生代表签字后拆封。试题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财政财务基础知识。

  2.面试试题命制由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官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入闱管理、全封闭方式,在面试前集中命制。

  五、实施笔试

  1.笔试考务工作人员抽调

  笔试工作抽调2名试卷运送、保管人员,2名监考人员,5名阅卷人员。

  2.笔试考生管理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前15分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监考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实,宣读考场规则和相关纪律要求,开考前5分钟开始分发试卷,开始考试后考生方可进行答题。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开考30分钟后可以提前交卷离场,考试时间结束时,监考人员立即制止考生答题,并回收试题和答题卡(纸),密封装钉。

  3.笔试阅卷和成绩统计

  阅卷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从本单位抽调5名公道正派、政治素质过硬的人员参与集中阅卷,阅卷人员采取入闱管理,阅卷方式为流水作业,主观题每份试卷由2名阅卷人员共同评阅。阅卷完成后立即开展成绩统计工作。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成绩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遵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实施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5:1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方式及面试工作岗位设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场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监督员1名、记分员1名、联络员1名、候考工作人员2名、候分工作人员1名。

  2.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抽调

  面试考官组由1名主考官,6名考官(本单位3名,外单位3名)组成。其中,主考官由遵义市财政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本单位考官于面试前40分钟,从公道正派、政治素质过硬的人员中差额抽签产生3名;监督员从市纪委第六纪工委抽调;其余面试考务工作人员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

  3.面试考生管理

  进入面试人员于8:30前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候考室(遵义市财政局五楼会议室),迟到者不得入场。候考室工作人员审核验证面试人员身份后宣读面试考场规则和相关纪律要求,然后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于面试正式开始后按顺序逐一交给联络员带至考场参加面试。

  4.面试评分及计分

  前3名考生面试完成后暂不评分,待3名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对3名考生作出比较,确定自己的评分标准后逐一对前3名考生进行评分,并以此标准对第4名之后的考生进行评分。

  将考官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另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考生面试得分,填写面试成绩通知单签字后现场发给面试考生。

  5.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在遵义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七、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所有参加考试考务工作的人员、监考人员及面试考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义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如有回避对象参加考试的,须主动提出回避。

  考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干部调配部门监督指导,对违纪行为坚决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遵义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0日

分享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