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6-10-26
中2016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拟公开选调40名主任科员以下(含主任科员)司法行政人员和相当于主任科员以下的检察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广东省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特别优秀的综合文稿、调研和信息技术人才可放宽至全国检察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基本条件
除各职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验、性别等具体条件外,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
3.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与我院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年龄根据不同岗位,分别要求在35岁、32岁、30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1日。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工作流程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发送至邮箱sjjggbk@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1日。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笔试和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四)考察
根据干部考察有关规定,按照1:2的比例,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档案等。
(五)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选调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电话:87118062 87118206
传真:87118346
附: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