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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贸促委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深圳组工在线 2016-05-23

深圳市贸促委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贸促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者外语能力;

  (六)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时间和方法

  时间:2016年5月20日9时起~5月31日18时止。

  地点:深圳市贸促委办公室(地址: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4楼)。联系电话:33358551(王小姐)、33358508(毕小姐)。

  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2、本人员填写的《深圳市贸促委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3、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经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由我委考察组在面试结束的10天内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和资格复审。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

  五、确定拟任职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我委党组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六、选调查询网址:

  1、深圳组工在线:http://www.zzb.sz.gov.cn

  2、深圳市贸促委网站:http://www.tradow.com

  本公告由深圳市贸促委负责解释。

  附件:1-2

  1、《深圳市贸促委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深圳市贸促委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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