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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肃庄浪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01

2016年甘肃庄浪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解决县直部分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中为县直部分医疗机构选调4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专业技术人员4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乡镇卫生院(不含院长)、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相关专业正式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2012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

  4.报考临床医技类岗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报考护理助产类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专业条件

  1.临床医技类:临床医学、公卫、妇幼、口腔、中医学、中西医、针灸、骨伤、康复、美容、检验、影像、药学等专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

  2.护理助产类:护理、助产专业,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在卫计部门注册,且获得国家承认的护理或助产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考察、选调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5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卫生院办公室现场报名,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乡镇卫生院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按岗位分专业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携带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1份备案;

  3.报名人员须手工填写《2016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调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公卫(公共管理)、妇幼、口腔等专业人员仅限报考临床岗位;中西医、针灸、中医骨伤、康复、美容等专业人员仅限报考中医岗位;其它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岗位专业需求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卫生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汇总后报县卫计局、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

  (1)临床医技类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以临床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2)护理助产类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以护理基础知识为主。

  (五)组织考察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初步选调人选,经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公示。选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附: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报名登记表.xls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庄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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