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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四川成都市检察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19-02-22

  2018下半年四川成都市检察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为做好2018年成都市检察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2月26日上午9:30—12:00,时间半天。

  二、资格复审地点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武侯区菊乐路216号)办公楼8楼803会议室。

  三、相关事宜

  (一)考生应对照《2018年全省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所列职位要求,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及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9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缺少上述材料、所提供材料与招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不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16:00截止。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暂定于2019年3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

  成都市院:马老师 (028)87782047

  锦江区院:向老师 (028)86651989

  新都区院:何老师 (028)83979032

  双流区院:李老师 (028)85890093

  邛崃市院:田老师 (028)88775582

  蒲江县院:赵老师 (028)88555979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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