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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泸州市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务员211名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22

  泸州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公务员211名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的公告》,今年上半年泸州市拟招录公务员及参公人员211名。其中:市属4名、江阳区10名、纳溪区34名、泸县39名、合江县25名、叙永县31名、古蔺县68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至3月28日8:00,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8: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至4月21日14:30,笔试时间预计为2018年4月21日。

  招录对象是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表中“招考对象”有此要求的职位)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不包含全日制在校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8年3月22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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