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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务员分类改革:“两个规定”激活分类改革

来源 :西安网 2016-08-09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就这两个规定的出台背景及内容规定等回答了记者提问。(7月21日 人民网)

  公务员分类改革,关乎着700多万名公务员的切身利益。《两个规定》立足职位职责特点,分类招录、分类培训、分类考核,配套管理的模式,打破了职场晋升的“天花版”,吹响了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集结号”,激活了公务员分类改革的“一池春水”。

  不可否认,现行公务员按照综合管理“一锅搅”的模式,不仅影响了公务员的士气与晋升发展,更影响了工作效能与服务质量,成为了建立高效政府的“拦路虎”。基层公务员压职压级等问题突出,基层公务员“一眼望到头”职业生涯,滋生了“乡镇不如城里”的逃离效应,乡镇基层成跳板的“现状”,成为了基层发展之痛。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已迫在眉捷。

  从2006年1月明确实施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分类制度”以来,通过十年的反应探索与酝酿,《两个规定》的颁布标志着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迈出了标志性的第一步,树起了改革的“里程碑”,彰显了党中央深入发展的决心与信心,深化改革勇气与底气,凝聚起了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两个规定》遵循四大原则,既保证顺利过渡,更强化干部资源优化配置,强调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培养,又注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执法效能的提高,完善了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机制,勾勒了一套完整、精细、科学的管理系统。特别是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让无数给基层公务员注入了“强心针”,让人憧憬,令人期待。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公务员分类改革既需要顶层设计,更实施的“路线图”、明确的“时间表”,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快速反应,制定相配套的具体办法,选好“实验田”,“摸着石头过桥”,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少走弯路,避免偏差,用严实精神,凝结共识,增强信心,勇于开拓,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分类改革体制机制,才是公务员分类改革成功的“锦囊秘笈”。(王子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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