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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公务员申论热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30

  【背景衔接】

  河北省保定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建分批多次为其子大办婚宴,上海市奉贤区奉浦社区党工委书记王少峰等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浙江省遂昌县原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魏丽伟等在单位食堂进行违规宴请……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显示,当前“四风”问题手段更加隐蔽,有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迹象,出现了许多新变种。结合前段时间各地查处“四风”的情况来看,“四风”问题依然树倒根存,极易反弹回潮,正风肃纪仍需发力加压。

  【现状分析】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788起,处理1223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61人。而2015年第一季度,查处的相关问题数为5087起,处理687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18人。两年同期对比,今年第一季度的“四风”问题几乎翻了一番。

  “四风”查处问题和处理人数增多,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纠“四风”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有增无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四风”问题依然树倒根存、屡禁不止。各地第一季度纠“四风”的工作数据,也不同程度印证了这一点:今年第一季度,山西省查处包括“四风”问题在内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5起,处理6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0.98%、87.27%、62.87%;天津市深挖细查隐性变异“四风”,第一季度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8个、处理19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7人,同比分别增长618%、596%、410%……

  随着纠“四风”力度的加大,顶风违纪者变换各种“伎俩”来应对查处。分析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其中“使歪招、打折扣、搞变通”的“四风”占查处案件总数的比例明显增大,一些隐身变异手段也在增多。比如,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不仅把酒楼高级厨师请到单位食堂,将年份茅台酒装入矿泉水瓶,为“四风”穿上“隐形衣”,还“转战”国外让民营企业老板举办“生日宴会”,搞“出国境四风”。

  红包“电子化”,礼品“网络化”;“远离视线”公款吃喝,“闪转腾挪”报销费用;虚列虚增套资金,巧立名目发福利;公车搞“借”“靠”“占”,私车“公养”……纵览各地通报,在减少存量的同时,揭穿各种新形式隐形变异手段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纠“四风”、遏增量中的一大重点和难点。这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睁大火眼金睛,任凭不正之风“七十二变”,也要把它们揪出来,有多少就处理多少。

  【原因分析】

  针对当下各地出现的一些“四风”新动向、新变种,不仅要继续保持狠抓严打的高压态势,还需进一步展开调研分析,摸准问题脉搏和深层成因,不断完善督查机制。

  从各地查处的案例来看,“四风”问题之所以屡禁屡犯、频出“新招”,中公教育总结其原因主要有:

  (1)违纪者仍然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换种形式就可以逃避查处。例如,有些党员干部沉迷于高档娱乐消费,在本地怕被查,就跑到外地,自认为“外地安全”;有的党员干部在外出培训过程中私自变更原定路线,借机旅游,以为不会被发现……此外,在各地查处的人员中,乡科级干部一般占比较大,有专家表示,这一方面是因为乡科级干部本身基数庞大;另一方面,也与部分基层地区监督弱化,个别干部存在“监督不了自己”的心理有关。

  (2)“四风”之所以趋于隐形,出现变异,客观上,还有制度不够完善的因素。纠正“四风”的制度不够完善并不是单指我们缺少制度规范,而是一些制度没有被很好地执行,执行制度的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不久前,浙江省杭州市纪委查处并通报了一些钻制度漏洞的“四风”障眼法,其中有的单位采取“拆分”手法,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发票以降低消费金额,规避监督检查;有的单位采取“混用”手段,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在工会、食堂等账户中列支,规避财务监管。

  (3)从深层次来看,认识不到位,观念没摆正,纪律意识淡漠,是个别党员干部变着法子去满足个人欲望的根本原因。而这又与一些党组织执行党的纪律不严不实有关。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个别党员干部没有在内心深处建立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感,对于过往旧生态中形成的歪风邪气很难在短期内纠正。这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发力加压,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同时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让纪律意识入脑、入心。

  【对策分析】

  “四风”问题看似是无伤大雅的“小问题”、“软****”,但假以时日则会“聚沙成塔”。针对当前“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要坚持和完善三年多来形成的有效做法,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中加强探索,总结经验,完善各项制度,创新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增强措施针对性。

  (1)加强对违纪者的曝光,强化震慑效应,是遏制“四风”的一条有效经验。这个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发挥群众的力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此前,山东省青岛市利用科技手段拓展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研发“‘四风’随手拍”,启用作风建设“二维码”测评系统,形成紧密的监督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在网上开通举报平台和微信客户端等方式,形成来电、来信、来访等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格局。

  (2)完善相关制度,补齐“漏洞”。最大限度堵住投机分子“钻空子”的可能,也是各地积极探索使用的“招数”。比如,针对“三公”消费领域问题易发、多发,湖南省岳阳市进行公务卡消费制度改革,实行“三公”消费公务刷卡制度,促使“三公”经费使用更加规范。

  (3)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还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可以说,抓好“一案双查”,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从根本上刹住“四风”的重要手段。只有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下沉一级发现问题”的工作机制,才能确保责任压实。同时,在工作实践中,需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四风”苗头要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天津市纪委就实行了“‘四种形态’指引+先党委后纪委两步走”谈话模式,集中处置“四风”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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