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申论范文:领导干部须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12
中精选申论范文:领导干部须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流传千古的名句,今天的警示作用依然适用。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过:“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廉政意识。”其中的公仆意识,就是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亲民、爱民、为民。人民赋予了我们权力,我们就是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也必须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日渐提高起来。而与此同时,国外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也不同程度地在腐蚀着我们的领导干部。受几千年的官本位思想作祟,一些领导干部开始热衷于当“官老爷”,热衷于迎来送往、吃吃喝喝,白天搓麻、晚上唱歌甚至一度成为一些领导干部的主要“工作”。领导干部的这些做法极大地违反了党纪国法,腐蚀着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引起群众的极大愤慨和强烈的谴责。但这恰恰体现出来,群众对领导干部评判和监督的重要性。
首先,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配套制度,以法律保障群众行使监督权。由于我国深受古代的明哲保身等儒家思想的影响,群众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并不是十分主动。同时,由于法规的不健全、不完善,使群众也有后顾之忧。这就要求必须加快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使群众有效行使监督权,无后顾之忧。
其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以制度促使政务的公开、透明。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必须建立起一套开放透明、能够集中民智、代表民意的公众参与机制,这就要求必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制定切实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这样以来,一方面建立了公众监督政府的平台和接触渠道,另一方面有助于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治理,从而促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理解。
第三,制定符合国情的新闻媒体制度,支持、鼓励新闻媒体和舆论对政府的监督,塑造有利于群众评判和监督政府的社会环境。
第四,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主动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领导干部只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民办实事上、办好事上。
总之,以法律制度作保障,以政务公开作平台,以大力宣传造舆论,领导干部主动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接受群众的评判和监督,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打造为民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勤政的政府,也才是人民满意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