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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林公务员申论写作指导:引证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6-23

  一、引证法的概念与作用

  申论作文一般都是要求写议论文的。既然是议论文,便必然具有论点、论据、论证三要素。引证法是"道理论证"的一种,即引用名人名言或名人的观点等作为论据,引经据典地分析问题、说明道理的论证方法。名人的一句话胜过考生千言万语,历史积淀下来的谚语成语往往更具说服力。

  引证法可以增强文章说服力或文采,使论证更有力或更有吸引力,进一步说明文章论点。很多名人在写文章时也喜欢用引用论证,以巩固自己的观点:如:苏洵《六国论》“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其中“古人云”这句在《战国策》、《史记》中均有提及。《论语季氏将伐颛臾》“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引用了贤人周任的话来加强自己的观点。

  二、引证法的注意事项

  (一)引证的内容必须贴切,切忌断章取义。每句名言都产生于特定的背景,都应用于特定的论证目的,即使谈同一个问题,也有不少名言可供选取。要仔细分析每个道理论据的特有功能,将它引用到最恰当的语言环境之中。例如:强调民意对国家的重要性,可选用“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强调志向高洁远大,可选用“燕雀怎知鸿鹄之志”。

  (二)不要引证过多,以别人的观点代替自己的论述议论是在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不是在介绍他人的见解。引用他人的话,目的是为了让考官更加信服自己的话,自己的话应是议论的主体,应是全文最醒目的部分。过多的引文,很容易将自己的分析淹没,并且可能给考官留下炫技的不良印象。

  (三)要注意具体分析,不可简单推理。直接引用务求文字、甚至标点均准确无误;间接引用只须述其大意,但要注意人称的转换。

  (一)多积累

  考场上拼得都是真刀真枪,你肚子里到底有没有货,平时有没有积累,在考场上会马上让你暴露无遗。因此,为了让自己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这一引证法,必须加强平时的积累,多背诵一些名言俗语,只有把考生空洞的大脑充实起来,才能在文章写作中游刃有余、成竹在胸、胜券在握。

  (二)多练习

  再锋利的刀,如果不磨也会生锈。同样道理,即使你熟读了大量经书,背诵大量的名言,如果在平时没有进行行之有效的训练,那么,在考场上也不能真正做到得心应手。所以,必须在平时多加练习,把这种方法真正作为自己写作中的一部分,真正把技巧和方法运用到自己的实战演练之中,这样才能在考试时发挥到极致,把自己的能力充分地昭显出来,实现自我能力的真正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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