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鹤壁市职位报考温馨提醒
来源 :鹤壁人事考试网 2020-06-20
中一、关于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初审不再进行人工审核,而是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考生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核查。通过资格初审只说明考生完整填报了信息且格式正确,并不代表所填报信息符合报考职位要求。考生须提前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等相关材料,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视为通过初审,之后即不能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考生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录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须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我省招募的参加“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
三、关于不得报考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关于招录职位学历、学位要求
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在报名前已取得毕业证,并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为“大学本科以上”,包括大学本科。同理,“大学专科以上”包括大学专科,“硕士研究生以上”包括硕士研究生。
五、关于辅修、第二专业报考问题
对于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报考者,若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须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以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所列专业报考。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名称一致。在面试确认时,须提供学习培养单位盖章的辅修、第二专业《学习成绩表》。
六、关于相关相近专业要求
本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不对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进行审核,考生可参考《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自行判断。报考职位专业要求为“XX类”的,其下属专业均符合职位要求;报考职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应一致或相关相近。
“相关相近”是指所学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位要求基本一致。如果考生毕业证上所列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但考生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将本人在校所修专业课程与省招考公告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己认为相关相近专业所修课程进行比对,自行判断是否一致。在面试确认时,提供学习培养单位盖章的记载有所学专业课程内容的《学习成绩表》,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获得面试资格。
七、关于时间界定
除人民警察职位外,其他职位的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出生)。
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未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招录职位设置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
招录职位对职业资格有要求的,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鹤壁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