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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的公告

来源 :黑龙江公务员网 2018-05-22

  关于2018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资格确认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要求,现将2018年度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不含地税及其它省直单位招考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

  1.党群机关、检察院、法院(非捆绑类)所有职位,部门代码1111001—1111075、2113001—2113016、2114001—2114004、3111001—3111004。

  2018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行政机关职位(含公安、司法),部门代码1112001-1112215、2112001-2112020、3112001-3112010。

  2018年5月26日下午13:30—17:00

  2018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确认地点

  齐齐哈尔市恒昌中学综合楼二楼(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工建路49号)。

  三、资格确认范围

  笔试名次在所报考职位录用人数3倍以内,且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有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专业科目成绩不能为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

  四、资格确认所需携带的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可网上打印)。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限户籍所在地的职位需提供本人户口簿。

  3.兵役登记证。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符合条件的男性考生到户籍所在地人武部进行登记,由人武部指导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填写之后人武部现场确认,一般当天可发放《兵役登记证》;考生如不方便到户籍所在地,也可以由本人登陆全国征兵网自行填写信息,然后委托家人到人武部确认,并领取登记证。(可参考《黑龙江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第12、13页或电话向当地兵役机关咨询)

  4.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2)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党校学历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3)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出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申请认证),或出具由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102号省教育培训中心504房间)开具的学位认证证明;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另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由省级党校签章证明;

  (5)国外学历要出具学位和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院校学历证明,必须写清楚学历、拟取得的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拟授学位及取得毕业证时间等。参考附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

  6.报考项目生、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先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关于2018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到省级“项目生”主管部门及大学生退役士兵批准入伍地的黑龙江省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资格认定,然后考生持认定证明、项目生证书(或退伍兵证)及上述需携带的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7.考生在报考时填写工作单位的,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离职的提供加盖公章的离职证明)。参考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未就业的,须提供有关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8.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提供党员证明及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中共预备党员需明确能否按期转正。

  9.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与招考职位资格条件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放弃资格确认,必须提前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正式书面材料。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考录资格。

  3.联系电话。

  党群部门:0452-2795177

  政府部门:0452-2419083

  检察院:0452-2458967

  法院:0452-2576259

  附 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doc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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