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面试热点:正确看到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12-12
中【热点背景】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居民将迎来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措施。根据《条例》,对没有将生活垃圾投放的个人可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这个《条例》之所以引人注目,在于其分类标志性意义:在进行20多年倡导工作后,上海率先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围绕垃圾分类衍生的新服务、新产品也成为了热点,代收垃圾网约工收入水涨船高、网红分类垃圾桶刷屏朋友圈……
【命题预测】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超大城市已经就生活垃圾管理进行修法或立法,有专家将这形容为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这意味着垃圾分类将从以往的环保志愿行动转变为每个居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以立法形式强制垃圾分类可以减少垃圾占地,使污染减量,也是资源利用化的重要途径,这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当前垃圾回收处理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难啃的“硬骨头”。城市人居环境治理的主体在于群众的积极参与,当前群众也对生活环境提出来越来越高的要求。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垃圾分类制度在执行中也会面临一些阻力与困难。其一群众的垃圾分类回收意识不强也不知晓具体如何分类;其二在以往实践中也存在着群众对垃圾分类投放而回收处理时却不分类的情况;其三保障垃圾分类回收制度严格落实的制度法规还不完善。
为了让该制度更好的落实,我们还需要:
1、让群众真正了解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性更好的去配合。 要开展广泛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垃圾分类回收主题宣传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2、让垃圾回收处理全过程更加标准规范。尽快制定垃圾分类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全国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和奖惩机制才能进一步完善。对垃圾回收处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指导做到垃圾回收全程分类。
以下是2020国考面试热点:“高空抛物”整治 法律和技术手段都必不可少
【热点背景】
6月13日,深圳市一小区玻璃窗忽然坠落,砸伤一名正在街上行走的5岁男童庄某。6月16日早上,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庄某舅舅处获悉,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7月5日,涉事深圳小区物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该小区再次发生两起高空坠物事件,但均无人承认:7月3日上午10:25分许,5栋某住户扔下“威露士”冼衣液和护肤品在3楼平台,所幸未造成人员伤害。管理处第一时间对4层至35层该户型挨家挨户排查,均无人承认。7月5日,13:38分左右2栋4楼住户反应楼上有人高空抛物扔下一张桌子到四楼平台。物业管理处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上楼对5层至34层住户挨家挨户排查,但是都拒不承认,2栋4楼住户已报警处理。
物业管理处在另一则5日发布的声明中称,物业管理处已出了抓拍小区高空抛物监控的初步方案,预计到8月中下旬开始安装,并由专业的高空作业公司,对小区外墙瓷砖脱落隐患进行高空作业排查,同时对空调主机支架、空调排水管、外墙面各种排水立管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该工作预计在7月下旬或8月上中旬开始实施。未来小区物业管理处还将对楼层公共区域门窗进行防坠加固。
不时发生这样的事,让人痛心,也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引发人们的讨论和反思。随着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多,高空抛物或者高空坠物现象时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小到果核、塑料瓶,大到花盆、广告牌等,许多物件一旦在高空释放,就有可能变成伤害人的利器。
【命题预测】
不久前,深圳5岁男童被高空坠物砸中身亡的惨剧余波未平,南京又有一名10岁女童被高空抛物砸成重伤。屡屡发生的高空抛物事件让人痛心的同时,也再次引发大家的深思和关注,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频繁出现的高空抛物伤人事件让人心惊胆战,这给公共安全蒙上了一层阴影,也给社会治理敲响了警钟。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到防微杜渐。
高空抛物不仅对行人构成严重的生命财产威胁,更会使公众在出行时担惊受怕,对公众内心造成恐慌。而且往往因为被砸中的是周遭的邻居,因此高空抛物酿成惨案之后也会影响邻里关系,让人情更加冷漠。高空抛物屡禁不止也会让公众对我们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信力,执法能力产生质疑。
现实生活中,由于建筑老化或是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布局不尽合理等客观因素,确实容易引发高空坠落事故;但更多的却是人为因素造成,有些人缺乏公德意识和法治观念,随手丢弃物品,从而造成悲剧事件的发生。当然也由于高空抛物相关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很多案件的查处缺乏相应的法律作为依据;同时高空抛物作案者隐蔽性强,取证难,查处难,这也是造成高空抛物频频出现却无法根治的原因。
因此,要想整治高空抛物,单靠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更要多方发力,多措并举。首先,细化法律法规,严肃主体责任,一旦高空坠物砸伤他人,无论是物品管理者还是使用者都要付相应责任;其次,在司法实践中,因高空抛物或高空坠物被判罚等个案要积极报道和宣传,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常识,起到警示作用;最后,相比于事后追责,更应该做好事前防范,政府管理部门应从源头上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对高空坠物现象加以规制,比如面对旧楼结构老化、安全性差等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应对措施。日常生活中,相关社区和物业单位应加强管理,做好宣传,提高居民的安全防护意识;同时,每个公民都要自觉提升公共意识、法治观念,及时检查窗体、广告牌匾是否安全,清理阳台上的搁置物和悬挂物,避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