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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模考试题3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31

  1、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热能博士陈某,由于出国未果、工作没着落,碰了不少钉子,最后沦为乞丐,周末晚上坐在路边讨饭。自称想过简单的生活。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答:国家培养一个博士很不容易,博士却自甘沦为乞丐,令人惋惜。名牌大学毕业生去卖肉、博士生乞讨,虽然只是个案,但也不是绝对的偶然现象。我个人认为,原因至少有以下三点:一是作为个人来说,其心理可能不够健康。人才的成长与成功既要靠才能,也要靠良好的心理素质。如果作为受教育者把自己封闭在狭小甚至纯粹个人的小圈子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不与他人、社会交往,也就难以融入群体,适应社会。一旦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挫折,就破罐子破摔,放任自流,不能以积极进取的心态去发挥一技之长,贡献才能。二是教育机构育人不够全面。司马光曾经提出“以德御才”说。他所说的“德”,是指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才”的发挥要靠“德”的指挥和驾驭,否则将畸形发展,直至一事无成。学校教育和人才培养应当是德智体全面发展,非智力因素与智力因素同等重要。但在教育实践中,学校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变成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应试教育。这样一来,出现“博士乞丐”和心理素质差的高学历者就不足为怪了。三是用人机制不够灵活。“博士乞丐”尽管心态不好,个性心理出了问题,但他毕竟掌握了比较精深的专业知识,有一技之长。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增强爱惜人才之心,在用人上“灵活”一点,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对他边使用边“矫正”,还是可以发挥专长,有所贡献的。作为政府人事部门,应该予以重视,通过牵线搭桥,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岗位,尽量发挥专长。

  2、当前,面对就业的压力,一些毕业生纷纷打出“低工资就业”、“零工资就业”,面对这种现象,你如何看待?

  答:1、当前职场中的“低工资就业”、“零工资就业”现象,是在巨大的就业压力下从业者的一种恶性竞争行为,是对整体劳动力价值的贬损,它极大地损害了从业者的利益,破坏了劳动力市场公平公正的法则,很容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致使全社会劳动力价值观念的颠覆。2、接纳“低工资就业”、“零工资就业”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是在以用人权挤榨劳动力应有的社会价值,这是对从业者的不公,也是对所有在职人员劳动的不尊重。另外,《劳动法》规定,保障就业者(试用期也不例外)的获酬权利,并确定有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接纳“低工资就业”、“零工资就业”毕业生,所做的是违法事情,所签的是无效合同。法律不支持这样的用人行为,被用者随时都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3、“零工资就业”践踏了劳动力社会价值,暴露了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不守道德、不守法则。作为毕业生来讲,只有增加真才实学,掌握一技之长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作为做人单位来说,人才质量才应是考量的第一标准。4、面对这种现象,作为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力度。5、作为一名高校毕业生,我也马上要面临这种严峻的就业压力,但我自信凭着自己的真才实学和良好素质,我一定会凭着自己的能力而不是凭着零工资优势在这次公务员选拔考试中取得优势成绩。

  3、谈谈你对“有偿家教”的看法?

  答:1、有偿家教是一个新的事物,他区别于我们平时的上学教育,对于家长来说,给自己的孩子请个家教是为了孩子更好的掌握文化知识。所以在这点上我支持。2、当今的市场经济大形势下,出现这种现象是必然的,有偿家教便于资源的合理流动,使家教资源用在该用的地方。3、为他人提供家教,我觉得应该摆正心态,不要以赚钱为第一目的,在家教过程中要对学生和家长负责,同时也可以丰富自己的阅历和能力。4、作为一个商业的行为。他不可避免是的以有偿来计算的,所以对于这个新事物我们社会要加强监督,政府要规范他们的定价。5、从家长的角度上来看,家长更多要考虑到孩子的态度,我觉得主要的还是家庭教育,培养孩子的优良品格我觉得比提高成绩更种要。一个懂事的孩子可能会更自觉的投入学习。而且给家长省下了精力和MONEY,家长不应该盲目的为子女找家教,不要在学校减负的同时,在家给孩子加负,这样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真的需要家教的,家长也要精心选择素质高的教师。6、我并不反对有偿家教的存在,但是有关部门应该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使其健康的发展。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制定教学任务目标责任制,防止教师课堂上少讲,课后挣黑钱。

  4、有众多“砍手党”同乡的打工仔阿星5年来拒入歧途,最近却因打工被辞退怒杀主管走上不归路,对此,你怎么看?

  答:有关这件事的报道我曾看过,一个积极向善的青年最后却因打工被辞怒杀主管,对于这件事我是这样看的:1、首先我认为从阿星杀人事件中可以找到社会的责任,它所折射出的深层社会矛盾也必须引起充分的思考和反省。如劳动法的执行不力、进城务工者的艰难境况、城乡贫富的分化对立等等,这些都是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2、我认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应该是一个凄苦青年的激情犯罪,更不应该是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同情与赞赏。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应该是依靠法制的不断健全、制度的日益公正和完善。3、基于对社会改良的基本信念,我们认为,不管以多么义正辞严的名义,解决问题的方法都必须首先是合法的。以尊重生命的原则,我们应该看到杀人行为的残忍和冷酷;以相信法治的立场,我们应该谴责个人违法泄愤的行为。4、阿星杀人,意味着对被害者及其家属的不公,意味着对法律的侵犯。如果我们一味地渲染阿星的不幸遭遇,强调他对犯罪诱惑的长期抵抗,那就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他杀人罪行的血腥和残忍,在事实上为违法的、践踏生命的行为辩护。4、应该保持警惕的是,舆论对阿星的同情态度,很可能给读者带来同样的情绪,从而在整个社会舆论上,都概念模糊地同情弱势群体的违法行为,指责为社会的错误,放松对犯罪者的谴责。对于为数不少的边缘人群而言,这种舆论暗示着违法行为的某种道德合理性,从而可能引发更多潜在的犯罪。5、阿星固然有其深远的悲哀,但是他杀人有罪这一点必须澄清。阿星固然是某种不公正的受害者,但是他杀人不全是社会的错。细追究起来,每一个违法者的经历,我们都可以从中找到社会的或者制度的责任。但是把一切罪行都算到一个抽象的社会头上去,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要解决问题、改善社会,必须回到社会结构之内,相信法治,然后以清醒的理性循序渐进地改变它。

  5、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你怎么理解?

  答: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可以从理想与现实的关系去理解。我们要有远大的理想,但实现理想的出发点,却是要立足自身,脚踏实地。因此,三者是具有辨证关系的。1、修身。古语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可见对自身学识,能力的积累对实现远大理想起着重要的作用。任何远大理想的树立,都离不开脚踏实地地努力。2、齐家。一个人,如果能做到修身,那么就会时刻以正确的思想引导家人;以好的行为影响家人;以好的习惯约束家人。3、治国。只有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在实际的工作中逐渐积累经验,才能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才有可能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4、总的来说,修身、齐家、治国三个方面是循序渐进的,就象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一样,有远大的理想是值得称赞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要以现实条件为基础,脚踏实地地付出努力。作为一名公务员,我充分认识到理想与现实的关系,知道任何理想的实现都是与努力地学习和工作分不开的。我会从实际出发,不断努力,不断完善自己,先修身,再齐家,然后才有可能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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